2008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市场预警、技术支撑、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食品和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药品放心工程
(一)药品生产环节
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执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环节和内容:
1、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药品生产(配制),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生产药品和配制制剂的行为。
2、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培训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现象。
3、是否有与药品生产(配制)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改建、扩建生产车间(含生产线)的,是否经批准或按规定申请GMP认证。
4、质量保证部门:履行对物料抽样及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是否到位;能否确保从合格资质单位购入原辅料、包装材料。
5、质量控制部门: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成品能否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到位;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委托检验能否做到省局备案、批批委托检验。
6、物料供应商的确定:检查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合格资质证明资料是否加盖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7、物料管理:原辅料、包材的使用及产品放行的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原辅料、包材是否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无有效期的使用期满后是否按规定复验;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是否及时复验。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否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8、生产管理:所有产品是否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改变药品生产质量的生产工艺是否经原批准部门批准;批生产(配制)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保存;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去向,必要时能否追查并及时收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收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曾经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意见或结果及企业整改情况。
(二)药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环节和内容:
1、全面清查和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组织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走空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有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借)柜台行为,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的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是否合法等。
2、继续做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在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纠正标示不用中文、不标注通用名称或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符合要求、所标注的适用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问题。
3、加强疫苗监管。继续开展疫苗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购销渠道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疫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