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开展药品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干部职工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各专项检查,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各涉药单位、深入社会各有关方面,基本完成了药品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市药品市场形势有了进一步的好转,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迎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三次现场会议的召开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山东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全面做好我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狠抓重点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
1、抓好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整治,要督促企业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和仓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肃查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要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规范特殊药品、盐酸曲马多制剂和含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的管理;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的问题,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突出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进货验收和药品在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3、集中整治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按照市局《关于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临食药监市[2007]26号)的要求,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着重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低俗淫秽内容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和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的监测,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强化基础工作,完善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1、完善监管基础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结合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基础档案,依据管理相对人的药品质量日常管理情况和不良行为性质,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分级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给予重点监管,加大监督、监控、检查力度。
2、完善约谈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按照《山东省涉药单位约谈制度(试行)》的要求和分类管理的情况,建立并完善对管理相对人约谈制度,通过约谈,指出管理相对人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建立的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市场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为切入,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把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对管理相对人的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检查与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政策的宣传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市场稽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药品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